摘要: 中国单位组织中何以未能发生变革或终结其制度的集体行动?解答该问题的关键在于理解中国单位组织的“真实的社会建构”。本文认为,华尔德的“新传统主义”模式,已为研究中国单位生活中真实的行动及其制度再建构奠定了基础。进一步的研究,应当是对该理论的若干假设进行修正,并将其建立在更为坚实的行动理论的基础之上。这种特定的行动理论即本文旨在建立的中国人的自我行动理论。本文的论点是,中国人并非是个人行动者而是自我行动者。自我行动受自我主义和关系理性的驱动和约束。从自我行动到关系行动,再到小集团或派系行动,构成了中国人自我行动的逻辑进程。透过这一逻辑进程及其引致的后果,我们能更深入地理解中国单位组织的真实的社会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