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主要依据H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询问与谈话笔录文本,力图使用国家个体关系理论模型,考察贿赂行动的实践过程。通过相关文本,笔者发现,以往将贿赂行为描述为一种不道德的交易行为,并不能准确揭示贿赂行为的本质;相反,贿赂行动中的行动者在实践过程中通过种种符号与象征行为,有将贿赂交易“自我道德化”的强烈倾向。而就经济学角度将贿赂行动描述为权力与金钱相交换的市场行为而言,也有将贿赂行为简单化的倾向,其与纯粹的市场交易行为本身有着本质区别。有鉴于此,笔者倾向于将贿赂界定为一种通过行动者的自我道德化表演,而嵌入在传统的礼物赠与行为与现代市场交易行为之间的特殊社会交换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