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本文通过对华南PS街道办事处化解劳资纠纷的过程及相关事件的田野研究,提供了一个关于2008年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具体案例分析。笔者发现,在《劳动合同法》生效以后,街道办事处在劳资纠纷中的角色由过去的放任转向了干预,并人为地降低了法律的执行标准,以预防可能出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笔者认为,劳动合同制度未能得到有效实施是受制于多个相互联系的社会过程——如基层政府的组织环境、城市化以后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关系的变化、产业的升级转型等——的互动。本研究表明,在评估地方政府在社会转型中的作用时,需要特别关注地方背景和具体的制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