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地产业具有市场性和社会性双重性格。国家对房地产业调控失灵根源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获取方式的不一致,权力化市场制造了市场强势:一方面封闭了中央调控制度的执行;另一方面瓦解了社会成员自组织的抵抗行动。“强政府”体制的弱调控力这一悖论事实背后是地方保护主义。中央政府应该调整“放权”的内涵:从“放权于地方”的内部权力分配转向“放权于民”,形成两条腿走路的社会治理模式,建构国家与社会“共建”关系格局,联合对抗权力化市场的侵蚀,这是中国“社会”能够成功“生产”的根本出路。
王星. 调控失灵与社会的生产: 以房地产业为个案及个案拓展[J]. 社会杂志.
Wang Xing. Malfunctioned Regulation and Production in Society: The Case of Real Estate in China and Its Expansion [J]. 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