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制为什么能够稳定、广泛和强渗透性地推行,它在具体实践中又体现出何种运行逻辑?本文基于观察视角与分析方位两个层次,提炼出四重典型机制,尝试为项目治国提供一个总体性阐释框架。外部性机制针对项目成本与收益在空间和时间层面的外溢,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责模糊导致内外之间存在重大张力;委托代理机制侧重分析中央与地方间多委托方、多任务的组织传导以及专业化与地方化不同方向的信息不对称和模糊难题;合法性机制着眼于探讨绩效、程序和道德合法性如何在纷繁的项目治理实践中同构和异质交叠;嵌入性机制试图阐明国家与社会间的“双轨”政治——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为何偏重一边以及如何影响不同项目的运行模式及其效能。这些机制“四轮驱动”,交叉强化,对项目治国产生总体性效应。